关于第一批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 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自:大气处 时间:2023-12-12

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县初审、市局复审等程序,拟将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第一批豁免企业。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1212日至12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31-51798210

电子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豁免企业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2

附件:

豁免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市

所属行业

豁免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豁免类型

1

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市

印刷业

瓦楞纸箱五色印刷机V车、Q车,瓦楞纸箱四色印刷机F车、瓦楞纸箱六色印刷机N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2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市

工业涂装

喷涂流水线1#2#3#

末端治理设施

3

山东盛唐现代家居有限公司

泰安市

工业涂装

1号实木家装喷涂生产线

末端治理设施

4

山东一能重工有限公司

泰安市

工业涂装

装载机水性漆喷涂生产线

末端治理设施

5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市

印刷业

28台印刷机、7条装订线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6

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滨州市

印刷业

SC001生产线、SC002生产线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