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相关要求,拟对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5日。
二、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98516,51798532(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编:250101
电子邮箱:lifanlin@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2日
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整改情况
披露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
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冶金焦煤化工迁建项目1号焦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 |
强化企业排污行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坚决推动问题整改。2021年4月,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已采取措施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至限值以内,并严格执行; 2.严肃问题调查处理。对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超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23年4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巩固提升整改成效。2023年9月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
已完成整改。 1.调整排放标准。2022年5月,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已完成排放标准变更相关手续,并通过原已建成SCR脱硝工艺采取增加喷氨量的方式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至限值以内,且氨排放符合相关要求; 2.严肃立案查处。依法对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超标问题立案调查,罚款人民币14.2187万元,2023年4月3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 3.启动问责程序。对1名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人员给予诫勉处理; 4.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新泰市正大焦化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9月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9月19日通过专家验收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