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自:大气处 时间:2025-01-21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相关规定,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12128

二、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馈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电话:(053151798367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77

邮编:250101

电子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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