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自:大气处
时间:2025-01-21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相关规定,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月8日
二、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馈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电话:(0531)51798367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77号
邮编:250101
电子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