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从柔性执法、平台应用、分级监管、合规指导四个方面精准发力,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平邑县分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规范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在执法中严格履行调查取证、法制审核等程序,精准界定不予处罚范围,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2025年以来,累计对11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通过精准落实免罚政策,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统一。
加强“鲁执法”平台应用,严格落实好入企扫码制度,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并备案年度检查计划及专项计划,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前均按要求提前提报计划,确保执法行为透明可追溯,从源头上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平邑县分局将全县3296家企业纳入分级分类监管。其中,13家正面清单企业作为A级监管单位,实行“无事不扰”;3230家一般和简化监管企业作为B级监管单位;53家重点监管企业作为C级监管单位。通过差异化监管,既集中力量管好重点,又最大限度减少对合规企业的干扰,真正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性清单》,围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重点领域,提出合理性建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主动帮助企业发现自身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从源头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高海霞 沈娟